關于區長副區長分工調整的通知
各鎮人民政府,區政府各部門,各有關單位:
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實行區長負責制,副區長協助區長工作。
根據實際工作需要,經區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研究,決定對區長副區長分工進行調整?,F將調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:
郭彥江同志
領導區人民政府全面工作,負責財政、審計等工作。
主管區國防動員委員會、區財政局、區審計局。
唐藝嘉同志
負責區人民政府常務工作,負責督查績效、發展改革、民政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、安全生產、應急管理、金融、國有資產監管、營商環境建設、統計、機關事務管理、大數據發展、政務服務、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管理、電子政務外網、網絡安全管理、政府值班、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方面工作。
協助負責財政、審計工作。
分管區政府辦公室(區機關事務管理局、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、區政府總值班室)、區發展和改革局(區大數據發展中心、區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心、區項目辦)、區民政局(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務所、區婚姻登記中心)、區財政局(區國資金融局、區國庫支付中心)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區公共就業服務中心、區社會保險經辦中心)、區應急管理局、區統計局(區統計普查中心)、區政務服務中心、區投資公司。
聯系和協調北海海關、市經濟研究中心,區委編辦、區委區政府督查績效考評辦公室、區稅務局、區消防救援大隊,僑港浴場管理處等有關工作。
陳國俊同志
負責科技、工業、生態環境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。
聯系和協調銀海生態環境局、區民族宗教僑務局、區科協、區工商聯、區非公辦、區僑聯、區社科聯、各民主黨派以及北部灣辦、市煙草局、機場、竹林鹽場、星星糖廠等有關工作。
聯系通信管理、郵政管理、供電、鹽務等方面工作。
李中樞同志
負責維穩、公安、信訪、司法、調處、退役軍人事務、市場監督管理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知識產權等方面工作。
協助應急管理、安全生產、土地房屋征收、“兩違”整治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銀海公安分局、區信訪局、區司法局(區調處辦)、區退役軍人事務局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(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支隊銀海大隊)、區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。
聯系和協調區委政法委、區人武部、區民兵訓練基地、駐軍部隊、區法院、區檢察院,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駐區各大隊、市交警支隊第二大隊、市交警支隊第四大隊,北海海上搜救中心等有關工作。
吳揚偉同志
負責農業和農村、水利、鄉村振興、扶貧、水庫移民、土地房屋征收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(區農業水利行政綜合執法大隊、區水利站、區漁農業經營管理指導站、區農業技術推廣站、福成水利工程管理所)、區鄉村振興和水庫移民工作局(區扶貧信息中心)、區土地房屋征收中心、區水庫移民工作服務中心。
聯系和協調市氣象局,北部灣農場總場、星星農場、三合口農場等有關工作。
楊振曄同志
負責自然資源、住房和城鄉建設、人民防空和海防、城市管理、交通運輸、海洋、城鄉規劃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、棚戶區改造、“兩違”整治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(區人民防空和海防辦公室)、區自然資源局(區林業局、區自然資源信息中心)、區城市管理和交通運輸局(區市容市政管理中心、區環衛保潔站、區交通服務中心)、區海洋局(區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大隊、區國家海域動態監管中心)、區綜合保障大隊、區“兩違”整治辦。
聯系和協調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、市鐵建辦,北海銀灘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、北海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等有關工作。
聯系漁船檢驗、漁港監督、海洋環境監測等方面工作。
曾碧春同志
負責教育、投資促進、招商引資、文化旅游、衛生健康、醫療保障、政府采購等方面工作。
協助分管區政府辦公室。
分管區教育局(區教育教學研究室、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)、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(區招商服務中心)、區文體廣電旅游局(區文化服務中心)、區衛生健康局(區預防艾滋病服務中心)、區醫療保障局(區醫療保障服務中心)、區政府采購中心。
聯系和協調區殘聯、區婦聯、區計生協會、區紅十字會等有關工作。
聯系口岸管理、新聞出版、互聯網信息等方面工作。
黃志宇同志
協助負責科技工信、鄉村振興、招商、海洋等工作。
協助分管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、區鄉村振興和水庫移民工作局、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、區海洋局。
聯系和協調市外事辦,團區委、區總工會、區檔案館、區地方志辦,供銷社等有關工作。
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
2021年9月15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15日印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