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年齡:18-55周歲;既往無獻血反應,符合健康檢查要求可延長至60周歲。
2.體重:男性≥50公斤,女性≥45公斤。
3.血壓:90mmHg≤收縮壓<140mmHg,60mmHg≤舒張壓<90mmHg,脈壓差≥30mmHg。
4.脈搏:60次/min-100次/min,高度耐力的運動員≥50次/min,節律整齊。
5.一般健康狀況:
(1)皮膚、鞏膜無黃染;皮膚無創面感染,無大面積皮膚病。
(2)四肢無重度及以上殘疾、無嚴重功能障礙及關節無紅腫。
(3)雙臂靜脈穿刺部位無皮膚損傷;無靜脈注射藥物痕跡。
二、獻血前血液檢測
1.血紅蛋白(Hb)男≥120g/L,女≥115g/L;
2.谷丙轉氨酶(ALT)≤50U/L;
3.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(HBsAg)檢測:陰性。
三、捐獻機采血小板的基本條件:
除滿足捐獻全血外,還應同時滿足;
1.適宜體重:男性≥50公斤,女性≥45公斤;
2.紅細胞比容(HCT)≥0.36;
3.血小板計數(PLT)≥150×10 /L<450×10 /L;
4.雙側手臂靜脈明顯易于穿刺。
四、獻血間隔期
1.全血捐獻間隔:不少于6個月
2.機采血小板捐獻間隔:不少于2周、不大于24次/年,因特殊配型需要,由醫生批準,最短間隔時間不少于1周。
3.機采血小板捐獻后與全血間隔:不少于4周
4.全血捐獻后與機采血小板捐獻間隔:不少于3個月